宁波七旬大妈用餐时撞上玻璃墙致残 法院判酒店补偿3万余元

liukang20241周前701
大皖新闻讯 宁波七旬祁大妈(化姓)在酒店用餐时,不小心撞上玻璃墙面,致九级伤残。祁大妈以为,玻璃墙面未粘贴显着的警示标识,致产生事端,遂将酒店告上法庭索赔。近来,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发布了该案一审民事...
友情链接: